4.13 礼让章

子曰:“能以礼让为国乎,何有?不能以礼让为国,如礼何?”

本章字眼

本章吃紧在一个“让”字。

疏通

“为”指作为。“为国”相当于治理国家。

诠解

【甲】本章举事之大者,以摄事之小者;正反双举,以事摄理。 夫子有时单提正说,有时单提反说,本章则正反两说兼提,亦可见夫子于本章 言说之郑重。 【乙】“能以礼让为国乎,何有?”一句是正说。 “能以礼让为国乎,何有?”意思大概就是:能以礼让之道治国,则有何事尚 不可为? 本章所言的“礼让”通于从政为国,小而言之,则修身齐家,极而言之,则天 地造化,也越不出这两个字。 因此,“以礼让为国”一句前则贯正心、诚意、修身、齐家之功夫,后贯平天 下之境界,是亦一贯之道。 礼是理,让是事。礼让是理事无碍。 礼是心,让是行。礼让是心行合一。 礼是虚,让是实。礼让是虚实相生。 【丙】“不能以礼让为国,如礼何?”一句是反说。意思就是:若不能依据让 的实质来治国,而徒有礼的形式,则此形式又有何意义? 此处亦与 3.3 章相互呼应。3.3 章中孔子说:“人而不仁,如礼何?人而不仁, 如乐何?”是就个体行为的礼乐轨则为说,而本章则是推至治国而言。故个体若 如无内在的仁德,而徒有礼乐之行仪,固然无法与他人感通,也无法获得自身生 命的内在安顿。而为国者如无内在的仁德来推行政事,以礼让为根本来治国,而 徒有礼乐之行仪,也无法与他人建立真正的联结,亦无法让他人的身心生命在一 种政治生活中获得真正的安顿。 【丁】后世之人往往以为孔子偏重于“礼乐”的形式,亦是有所误解。 孔子固然重视礼乐的形式,但此形式本身必定是实质的体现,是内容的载体。 礼的实质是让,乐的实质是和,因此,所谓“礼崩乐坏”并不仅指礼乐的形式被 废弃,更是指礼乐的实质已经荡然无存。 【戊】本章的“让”又与之前章节的“争”互为对照。 让与争相对待而言。然而,不能让,不可以说就是争。反之,只是不争,也不 可以说就是让。老子经常说“不争”,并不是让,这一点上,如果不能清楚认识 的话,儒家与道家的一个重要差别就混淆了。 道家的功夫重在返本一节上,所以多从天道上着眼,故看到天道不争,四时更 迭,寒暑往来,何尝有争?所以道家要取消人道,只遵循一个天道,因此乃提倡 “清净无为”。 儒家的功夫需要即真成俗,从本起用,所以既看到了天道,是所谓“万物并育 而不相害,道并行而不相悖”,也看到了人道,是所谓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 道,修道之谓教”。如果只说到“率性之谓道”,则儒家与道家大致也并没有差 别,然而儒家还要说“修道之谓教”。儒家与道家的差别处也正在此。所以,道 家专讲一个“道”,儒家还要加上一个“教”,这教也就是礼乐之教。 道家多取于人道与天道的相异处,故认为人道都是戕害自性;而儒家既取于人 道与天道的相异处,也取于人道与天道之相通处,故就此指出“人心惟危,道心 惟微,惟精惟一,允执厥中”,是要让人道与天道能够彼此契合、彻底融通,从 而打通自然生命与人文生命。 天道不争,而人道常争。如果仅仅是不争,则是道家的“无为”,然而其末流 往往至于肆无忌惮的“无不为”,所以道家衍伸出法家。而儒家就在人道的争上 讲不争,则是争而不争,这也就是所谓“君子无所争”,并非不争,然而也非有 所争,而这之间的分别处惟在于一个“让”字。能够推行这个让字,则是人道之 极,而与天道合一。天道则无争,但也无让,只是一个因循自然。而人道则固然 有争,所谓一切政治、经济、学术、文化的分歧、矛盾都在其中;但人道也另外 有让,则一切政治、经济、学术、文化的分歧的统一、矛盾的化解的可能性都在 其中。所以说“以礼让为国”,正是在为国的根本上遵循、贯彻这一精神。 人道之争,是人道之自然,却违反于天道之自然;人道之让,则是人道之不自 然,却可以由此复归于天道之自然。因此,一个争字,则展开人类社会一切分别; 而一个让字,则消融一切分别,而复归于无分别。

拈提

若说让,则有万古长空;若言礼,则有一朝风月。 ▲微言: 传北宋宰相赵普言:“半部《论语》治天下。”其实何必半部?若识天下,一 句亦足。 能见天地之纯,则能以礼让为国;不然,道术将为天下裂,所谓治天下,却成 乱天下。治乱之分,殆亦毫厘之间。


返回 里仁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