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16 喻义章
子曰: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。”
本章字眼
本章吃紧在一个“喻”字。
疏通
“喻”指明白知晓。
诠解
【甲】本章以君子与小人对举,人事兼收。义利之争其实就是人在社会实践中 发展出来的两种理性的区分:一种是计算的、功利的理性;另一种是超越的、非 功利的理性。 【乙】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”以一个喻字,带出君子与小人之分别,也 是义利之分别。 〖乙一〗一个喻字,明白画出。小人见人事无非是利,即义所当为也化为利。 君子见人事无非是义,即利害所在也化为义。 君子喻于义者,一念义心则满腔子是义。 小人喻于利者,一念利心则满腔子是利。 君子喻于义,而非言于义,则即行于利亦在于义上。 小人喻于利,而非言于利,则即言于义亦在于利上。 故君子有言于利而喻于义者,小人有言于义而喻于利者。 〖乙二〗志而后学,学而后习,习而后悦乐,悦乐而后喻。 陆象山曾经应朱熹的邀请在白鹿洞书院作关于“义利之辨”的讲学,提出“人 之所喻,由于所习,所习由于所志。”正是从“志”与“习”的角度来阐发“喻” 字,将“志”、“习”、“喻”一气贯通,深切细致,慎密周到。 【丙】君子与小人相对待,而亦相助成。 〖丙一〗本章的“君子”、“小人”可以从事实判断来说,也可以从价值判断 来说。 从事实判断,则君子是指在上位者,小人是指在下位者。因此,君子可以晓之 以义,小人则应动之以利。 譬如在组织中,管理者则应着眼于所做的事情是否合乎组织的战略规划与长远 发展;普通员工则从自身利益出发,只考量这件事对于自身有没有利益。因此, 针对不同的对象,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与评价方式。 也可以从价值判断来说。则君子是指以仁义为行为的轨范,而小人则是指不以 仁义为行为的轨范。因此,君子做事的标准是合乎义理;而小人做事的标准是有 利可图。两者的所趋因此而相反。 〖丙二〗然而,进一步来说,虽然相反,但也是彼此相成。喻于义,则利也是 义,因此君子以小人之求利而成就自己的义;喻于利,则义也是利,因此小人以 君子之取义而成就自己的利。 君子则治理小人,小人则砥砺君子。一义一利,似相反而实相辅成。 〖丙三〗“喻”为明白知晓之意。如此,则君子也明白知晓,小人也明白知晓。 君子与小人都各自明白知晓,只是所明白、所知晓者有所不同。 然而,“人之所喻,由于所习,所习由于所志”,则其差别只在于最初的志而 已。其本体相同,然而功用趋向不同。君子则用这个可以“喻”的心来喻于义, 小人则用这个可以“喻”的心来喻于利。
拈提
君子喻于义,则在在处处均是义之所在。 小人喻于利,则在在处处均是利之所在。 ▲微言: 君子喻于义,杳杳白云归;小人喻于利,浩浩红尘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