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11 陋巷章
本章字眼
乐 本章吃紧在一个”乐”字。
原文
子曰:“贤哉,回也!一箪食,一瓢饮,在陋巷,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改其乐。贤哉,回也!“
疏通
“箪”为竹器之一种,可以贮饭。
诠解
【甲】赞颜回
本章是夫子赞颜回之行迹,并以”乐”之一字全然见颜回之精神。
【乙】贤哉,回也
“贤哉,回也!“是总说,也是从理上说。
先赞、后说事情的顺序,与先说事情、后赞不同。如此,后面但是举例而说,故孔子所见颜回之贤处,非仅在后面所举之事情上,而是别有根本之所见,然而此见处他人或不能见,所以孔子又举他人也可以见到之处以作为说明。
超凡而未入圣,故称之为贤。
【丙】一箪食,一瓢饮,在陋巷
“一箪食,一瓢饮,在陋巷”是言其境遇。
“一箪食,一瓢饮”即食无求饱,“在陋巷”即居无求安。孔子曾屡赞颜回之”好学”,而在1.14章中孔子曾就”好学”有所解说:“君子食无求饱,居无求安,敏于事而慎于言,就有道而正焉,可谓好学也已。“皆可与此处合看。
【丁】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改其乐
“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改其乐”是以他人与颜回对举。
此处两个”其”字所指自有不同:“人不堪其忧”的”其”字是指外在的境遇;“回也不改其乐”的”其”字则是指内心所守。程颐于此解读道:“箪瓢陋巷非可乐,盖自有其乐尔。‘其’字当玩味,自有深意。”
此节亦可引用佛教中唯识学的义理来别作说明。唯识学中将觉受分为五种,即所谓苦、乐、忧、喜、捨,领受于心者谓之”忧、喜”,领受于身者谓之”苦、乐”。则”人不堪其忧”之”忧”为心所领,而”回也不改其乐”之”乐”为身所受。因此,“忧”本当与”喜”对,“乐”当与”苦”对,而此处则是交错而对应。故此处所说的”人”——也即常人,是因境缘上的违逆而从身受浸润于心受,由苦而生忧,故其忧为不可解;而颜回则是因内心的真实证获而从心受焕发于身受,由喜而生乐,故其乐为不可及。
然而,“一箪食,一瓢饮”,固然是贫之极致,然而本章说”不堪其忧”,则纵然锦衣玉食也不过是”堪其忧”而已,如佛家所说于苦中作乐。而果然能有所持守,能不违仁,则可箪瓢陋巷,不改其乐,“改”字吃紧,可见此乐本来自在,不待外物而有。
【戊】结叹
“贤哉,回也!“是结叹。
本章前后两叹,同文重出,其意弥深。
或前一叹称叹其事,后一叹赞叹其心。
或前一叹称叹其德,后一叹赞叹其行。
【己】孔颜乐处
7.16章中孔子曾经自述境界:“饭疏食,饮水,曲肱而枕之,乐亦在其中。“与本章可参看,则知颜回真不负孔子。
本章也是儒家之一大公案,据说周敦颐教人,每每令学者寻孔、颜乐处,究竟所乐何事?此亦如禅宗的参究公案。实际上,也可以说本章正是儒家一个重要的公案,而后来学者纷纷呈己妙解。刘宗周解读道:“此事不从言说得,不从妙悟得,学者须实学孔、颜之学始得。孔、颜乐处,即是孔、颜学处。“王艮说:“学然后乐,乐然后学。学即乐,乐即学。天下之乐无如此学,天下之学无如此乐。“都有各自领会处。
【庚】安贫与乐道
《雍也》一篇,本来是论弟子及众人之功业,然而这一章却全然归于若无其事。
故作为真正的主体,不在任何一种境遇中,不在任何一种命运中。
历来解读本章,多有以”安贫”为言,实则本章所重,乃在”乐道”,而不在”安贫”上。所谓”安贫”,是安住于一种命运与境遇中,与其相反,所谓”不安贫”,则是能够突破命运之限定。然而,安住与突破,各有其时宜,有时固当安住,有时固当突破,未必可以是一非一,且此两者仍然是在同一个层面上。而颜回之所得、及其所得之所乐,则本来就不是在这一个命运的层面上的言说。
拈提
拈提
穷则兼济天下,富则独善其身。
辟义
辟义
如何是贤?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改其乐。
如何是圣?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堪其忧。
微言
微言
庄子之学,与颜回最为相近。孔颜之乐,也即庄子逍遥之乐。然而颜回不自言其乐,而借由孔子来发明;庄子也不自言其乐,当时又没有人可以发明,便借濠上观鱼来隐说。此乐此意,都是惠施不足以知的境界,所以有”子非鱼”的诘难,庄子当时以”子非我”作答,意思已经很显然,而惠施犹不解,不得已,庄子乃说”知之于濠上”。后世学者或以为庄子词穷,辩论不及惠施,谁知庄子也是无可共语,所以摆尾而去罢了。
关联阅读
本章为《论语心诠》第6篇第11章,解读”乐”字为孔颜乐处之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