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19 生直章
本章字眼
直 本章吃紧在一个”直”字。
原文
子曰:“人之生也直,罔之生也幸而免。“
疏通
“直”即直道。“罔”即枉,与直相反,枉曲不直的意思。
诠解
【甲】直与枉
本章正反双提,言人之所以得以生存是由于直道,如果枉曲不直之人也得以生存,则只是幸免而已。
【乙】人之生也直
“人之生也直”一句是正说。
“人之生”者,先确立”人”为生的主体,然后再以”生”为人的主体的显现、完成。因此,这里所说的”人”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,而是作为德性的主体、教化的主体的人。
这里的”生”也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存,而是作为德性主体展开的全部面向与可能,因此,从生物学意义上来说,可以包括生存与死亡的全部过程与可能。
【丙】罔之生也幸而免
“罔之生也幸而免”一句是反说。
上一句是”人之生”,而此处是说”罔之生”,看似两者相对而言,实则在其包含了微妙的错位。所谓”罔”,不是取消主体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,而是取消其作为德性的主体、作为教化的主体,故称之为”罔”。
而这里的”生”则仅仅指代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存。因此,当主体抛弃自身作为德性的人的属性,而仅仅着眼于生物学意义上的属性的时候,就被指认为”罔”,而这样的一种生存的状态,即”罔之生”,而这样一种生存状态的全部意义与根据即”罔之生也幸而免”。
【丁】天道之直
然而,本章所值得注意的,“人之生也直”一句中的人并不专指能行直道的人,而是包括所有人,因此其中的直字并非指人道之直,而是指天道之直。故在天而天道直,直道以事人,属天之事;然而,人既然由天之直道而得以生,则人也当行于直道,在人而人道直,遵直道以自生,属人之事。
因此,“直”就是顺其心之本然,而不矫拂是非以妄作。“罔”就是悖乎生理,逆天违人而妄自造作。
本章紧接在上一章之后,实际其中也是在讲天地造化的道理。上一章所言,则自然造化人的文质有时不能不有所偏胜,需要后天教化加以损益之功,系就人先天的不齐之处而言;本章所言,则人之气质虽然不齐,但是所得天之直道则一,则人也便当在此处无所违逆而行于直道,系就人先天的齐一之处而言。
枉之生也幸而免,其实也就是说很多人若严格按照自己的价值观生存下去,推演的结果,则不是杀人,就是自杀。
“人之生也直”,则唯有直方可谓之”人之生”;“罔之生也幸而免”,则凡是”幸而免”者均为枉之生。不但为”幸而免”,所谓幸而生、幸而存、幸而免者,均为枉之生。有一种观点,认为生存是一种幸运者,表面感恩于能有此生,但以其理类推,则必定将人生的整体视作为一个偶然,而凡是偶然者,即非真理所兑现之生存。如此,则每一天均为侥幸而已,其意义又将何在?故此这样一种观点也不过是”罔之生”而已。
唯有真正之直,则生也是直,死也是直,苦也是直,乐也是直,唯有一个”直”而已,即为真实的”人之生”。
拈提
拈提
所谓”文王既没,文不在兹”,是夫子之”直”。
此处即两种生命观的展开,一种为必然性,一种为偶然性。
凡是仅仅隶属于偶然的事物或者生命是没有价值的。
关联阅读
本章为《论语心诠》第6篇第19章,解读”直”字为直道与幸免之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