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25 子路使子羔为费宰章
本章字眼
佞 本章吃紧在一个”佞”字。
原文
子路使子羔为费宰。子曰:“贼夫人之子。“子路曰:“有民人焉,有社稷焉,何必读书,然后为学?“子曰:“是故恶夫佞者。“
疏通
“费宰”是指费邑的行政长官。“贼”指戕贼,即败坏的意思。“民人”即人民。“社稷”即社神和稷神。
诠解
【甲】
本章即人、事而说法。
【乙】
“子路使子羔为费宰”一句为人、事。
本章是子路担任季氏宰时候的事情,子路向季氏举荐子羔担任费邑的行政长官。
【丙】
子曰:“贼夫人之子。“是孔子之论。
孔子所说大意是:“这是害了那个年轻人了。”
“贼”为贼害、戕害之意。这一种戕害并非如巨斧断木一般显然可见,而是深细隐微,于不可见处,而其害则已成,所以称之为”贼”。
【丁】
子路曰:“有民人焉,有社稷焉,何必读书,然后为学?“是子路之辩说。
子路说:“有人民可治理,有社稷之神可奉事,何必一定要以读书才是学呢?“
【戊】
子曰:“是故恶夫佞者。“是孔子之再论。
孔子说:“这正是我厌恶徒以善辩为能事的人的原因啊。”
“佞”字在孔子当时,并未如后世作为贬义使用,而属于中性或含有正向的意义,指能言善道、辩才迅捷。然而,孔子则数次提及”佞”字,均不表示许可,此正可见孔子重仁德而轻辩才。
关联阅读
- 11.24_仲由冉求章 - 上一章:仲由冉求
- 11.26_侍坐章 - 下一章:侍坐
- 11_先进_全篇 - 返回先进篇索引
本章为《论语心诠》第11篇第25章,解读”佞”字为子路使子羔为费宰之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