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.43 高宗谅阴

本章字眼

本章吃紧在一个”阴”字。


原文

子张曰:“《书》云:‘高宗谅阴,三年不言。‘何谓也?“子曰:“何必高宗,古之人皆然。君薨,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。“


疏通

“高宗”殷高宗武丁。

“谅阴”指居丧时所居之凶庐。

“薨”指国君死。

“冢宰”指大臣。


诠解

【甲】

本章论三年之丧。

【乙】

高宗谅阴三年不言。

【丙】

古之人皆然。

【丁】

百官听于冢宰三年。

拈提

三年之丧,非独为孝,亦为继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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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为《论语心诠》第14篇第43章,解读”阴”字为孝道之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