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3 好恶章
子曰:“唯仁者能好人,能恶人。”
本章字眼
本章吃紧在一个”能”字。
疏通
“好”即喜好。 “恶”即疾恶。
诠解
【甲】本章从字面上似极容易理解,即:只有仁者真能喜好人,真能疾恶人。
然而,正如孔子许多言论一样,这一章也是看似浅轻而易举懂,实则深邃而难明。或者说,对于它的阐发可以有不同的诠释路径、达到不同的诠释深度。
【乙】“唯”就是独,也就是绝对而没有特例。可以读作”唯/仁者”,也可以读作”唯仁/者”。一般均按照前者来理解,不可说不对,但实际上后者之含意更为深广。
读作”唯/仁者”即以”仁者”与”不仁者”相对而言,意即所排除的不但小人,也包括”君子而不仁者”。因此,不但小人不能”好人”、“恶人”,即便”君子而不仁者”也不能”好人”、“恶人”。
“能”即能够,即包括意愿,也包括能力。 “好”、“恶”均表示一种情志活动,两者相对而言。
综合以上解读,则”仁者”是”好人”、“恶人”的必要条件、充分条件、以及唯一条件。
读作”唯仁/者”,则不但为仁者,而且是纯粹之仁者,非纯粹之仁者可以包括之前所解说的见道位、修道位上之仁者,而纯粹之仁者——即”唯仁/者”则唯有至于究竟位上之仁者,所以只有通体是仁、而无丝毫之仁体未贯通处,才可以如其所是地映现、观照外在的一切客体对象,而如禅宗所说之”胡来胡现,汉来汉现” ,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,才可以说能真实之”好人”、“恶人”。
【丙】能好能恶,则必定已经包括知善知恶的前提,然而”知”只是一种认知,而”能”则体现为一种态度、以及基于认知与态度的行动。
如果要了解为什么说唯有仁者才能好人、恶人,大概可以从反面来加以阐释。
首先,不仁者的见地不真切,所以得以自欺。《礼记·大学》篇谓:“所谓诚其意者,毋自欺也,如好好色,如恶恶臭,此之谓自谦。“所以,要能够好人、恶人,首先需要知善知恶,而不仁者则惯于自欺,颠倒善恶。因此,朱熹说:“有人无私心,而好恶未必当于理。”
其次,不仁者的意志不果决。好善而恶恶,此心人皆同。然而如果不是仁者,则私欲私意在其中作祟,虽然知道这人是善人,他的行为是对的,但是却对他的方正的行为有所忌惮,这也就是不能”好”;或者虽然知道这人是恶人,他的行为是错的,但是可能对自己的利益有帮助而有所借重,这也就是不能”恶”。因此,朱熹说:“有人好恶当于理,而未必无私心。”
再次,不仁者的观察不周详。不仁者往往不能周密而完善地对一个人进行观察,或者所见虽然周全,但是却抱持着先入为主的一得之见,或者依据一己之私的立场、价值观来作判断,所以得出来的判断不准确、不全面。如《礼记·中庸》篇谓应当:“爱而知其恶,憎而知其善。“而不仁者则往往爱则不知其恶,憎则不知其善。
再次,不仁者的心力不坚决。好恶爱恨本身均需要具有充足的心力。,即能够以志帅气,并且有所坚持,而不仁者则心力不足,志不能帅气,以气用事,以气夺志。因此,不仁者好之也不能久,恶之也不敢深。往往依违两可,而自以为圆融、自以为中和,好善则不能如好好色,恶恶则不敢如恶恶臭。
【丁】这一章对于今天来讲也有特别的意味。常人往往以为仁者无所好恶,而我虽然不是仁者,但我有我的好恶,有我的爱恨。如”冲冠一怒为红颜”就是。不知道其实纯粹是无明所蔽,血气用事,绝非孔子此处所说的”能好人”、“能恶人”。
好恶二字有情用事,有理用事。 仁者之好恶是性为用,不仁者之好恶是习为用。 性为用,即以理用事而非以情用事;习为用,即以情用事而非以理用事。
然而,以理用事者,并非不用情,而自是能用情而不为情所用,所以虽然有喜怒而喜怒均本诸于天理;反之,以情用事者,并非不用理,而自是用理而不能真行于理,所以虽然说种种道理而实际均本诸于私情。
【戊】日用之间,无非好恶。
好恶之生,便有喜怒。 因有喜怒,便有取舍。 因有取舍,便有增减。 因有增减,便生垢净。 因有垢净,便成生死。 因有生死,便立凡圣。 因有凡圣,便有言教。
拈提
唯仁者能好人、能恶人。 亦唯仁者能不好人、能不恶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