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9 丧侧章
本章字眼
未尝 本章吃紧在”未尝”二字。
原文
子食于有丧者之侧,未尝饱也。
疏通
“丧”指丧事。
诠解
【甲】以事言说
本章以事言说,而理在其中。
【乙】子食于有丧者之侧
“子食于有丧者之侧”是人、事、时。
【丙】未尝饱也
“未尝饱也”是情、理、礼。
此句既是礼节,又是自然之性情。
【丁】性情与礼节
性情之至,自然合于礼节。礼节之至,自然合于性情。
性情符于礼节,乃得性情之中;礼节合于性情,乃成礼节之和。
不食是一端,食而不节制又为一端,此处亦是夫子中道之行。
行道者,不以素隐行怪为难,而以行事平常而近于人情为难。
从”未尝”二字可以看出这是孔子一贯之行,则不仅是性情之正,也是礼仪之节。
拈提
拈提
终日吃饭不曾咬着一粒米。
别颂
别颂
全生全杀,半饱半饥。
丧者若存,存者若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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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为《论语心诠》第7篇第9章,解读”未尝”二字为有丧者侧未尝饱之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