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.26 君子泰而不骄
本章字眼
骄、泰 本章吃紧在”骄”、“泰”二字。
原文
子曰:“君子泰而不骄,小人骄而不泰。“
疏通
“泰”指通泰,身心和畅而宽舒的样子。
“骄”指骄矜,神态傲岸而高慢的样子。
诠解
【甲】
本章也是论君子与小人,以”骄”与”泰”对举。本章可与前数章合参。
【乙】
“君子泰而不骄”是从君子一边立论,是正说。
本节所说,是偏重于自省、自修,所以说”泰”,即自觉身心之泰然,而说”不骄”,则是自己能更加深细地反观、审查是否有骄慢之意。由于是自我觉察,所以”泰”较容易觉知,而”骄”则不容易觉察,所以以”泰”为浅,以”骄”为深。
【丙】
“小人骄而不泰”是从小人一边立论,是反说。
本节所说,是偏重于对于他人的省察,所以说”骄”,是见其形色之显示于外者,而说”不泰”,则是更加准确地考察是否其确有所得、所安而至于如此,以及其所得、所安之义理为何。由于是对于他人的省察,所以”骄”较容易察见,而”泰”则不容易辨别。
【丁】
以上两节所说不但一正一反,并且是从自知、知他两个不同角度来展开,由此而构成一个完整的义理系统。
自知也即自觉,知他也即觉他。自觉即为学之事,觉他即教化之事。唯有能自觉者方能觉他,所以先说”君子泰而不骄”,后说”小人骄而不泰”。
【戊】
焦循《论语补疏》解说道:“泰者,通也。君子所知所能,放而达之于世,故云。君子的确不自矜,而通之于世。小人自以为是,而不据通之于人。此骄泰之分也。”
故本章之所论,是从对道理能否通达而言。君子通达于事理,小人则不能通达于事理。
拈提
泰则无人我寿者相,骄则我慢见爱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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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为《论语心诠》第13篇第26章,解读”骄泰”为君子小人之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