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.3 正名
本章字眼
正名 本章吃紧在”正名”二字。
原文
子路曰:“卫君待子而为政,子将奚先?“子曰:“必也正名乎!“子路曰:“有是哉,子之迂也!奚其正?“子曰:“野哉,由也!君子于其所不知,盖阙如也。名不正,则言不顺;言不顺,则事不成;事不成,则礼乐不兴;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措手足。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,言之必可行也。君子于其言,无所苟而已矣。“
疏通
“卫君”指当时卫国的国君,即卫出公。
“奚”即何、胡,疑问代词。
“迂”即迂远,指远于事情的意思。
“野”指鄙俗,此处指粗野、不懂礼义。
“阙如”即存疑、阙而不论。
“苟”即苟且。
诠解
【甲】
本章也是论政事,而更以政事之一节即”正名”为说。
孔子强调正名,在《论语》中多有关于孔子正名的事件,而本章则是孔子对于正名的系统性论述。
【乙】
“子路曰:‘卫君待子而为政,子将奚先?‘“是本章之发起,由子路之一问而发。
本章对话有一历史事实作为背景:当时南子为卫灵公夫人,却与宋国公子私通,卫灵公长子蒯聩因此欲谋害南子,事败,出奔。后卫灵公去世,蒯聩之子出公辄承袭祖父卫灵公担任该国君主,即卫出公。蒯聩后夺位复辟,是为卫后庄公,因此卫出公不得不出走齐国。本章所说”卫君”即指出公辄,是在其担任卫国国君时所言,当时其父蒯聩流亡在外。此时孔子自楚反乎卫,而卫出公有意请孔子辅政。所以子路问:“卫君待子而为政,子将奚先?“意思是:如果卫国国君即出公辄有意请先生来为政,先生将从何事开始着手啊?
【丙】
“必也正名乎?“是孔子之答。
孔子回答:“必也正名乎?“意思是:首先该正名吧?
朱熹注解道:“是时不父其父而祢其祖,名实紊矣,故孔子以正名为先。“即指出当时卫国朝纲这一特殊现象。而谢西山则指出:“正名虽为卫君而言,然为政之道,皆当以此为先。“则孔子所说是就普遍规则而言。
【丁】
“有是哉,子之迂也!奚其正?“是子路之评论。
“迂”即迂远,指远于事情的意思,言下之意则正名并非今日之急务。
子路就当时情实而论,以为孔子是周游在外而至卫国,即为客卿,故无须亦无可为卫国的君臣父子之间正此名。所以子路问”奚先”则仅就事情的紧急性询问,以问行事的先后次序;而孔子回答”必也”则就事情的必要性先做考察,以为当首先确定必要性之后才能再来解决先后次序的问题。
【戊】
“野哉,由也!君子于其所不知,盖阙如也。名不正,则言不顺;言不顺,则事不成;事不成,则礼乐不兴;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措手足。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,言之必可行也。君子于其言,无所苟而已矣。“此一段则是孔子之再答,其中又包括几层。
〖戊一〗
“野哉,由也!君子于其所不知,盖阙如也。“是孔子之一叹,是为本段之第一层。
“野”指鄙俗,与”先进于礼乐,野人也”的”野”字不同。不是指性情之质朴,而是指子路对于所不知的事情不能存疑,而率尔妄对。
〖戊二〗
随后孔子解说道:“名不正,则言不顺;言不顺,则事不成;事不成,则礼乐不兴;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措手足。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,言之必可行也。君子于其言,无所苟而已矣。“则是本段之第二层。
于此,孔子提出了行事为政的一系列要点。就事而言,则包括:名、言、事三者。就为政而言,则包括以上三者在内,有:名、言、事、礼乐、刑罚、民生。而其最终均归结于”名”与”言”二者。名是言所本,言是名所发。不能正名,则言必然至于苟。以苟道既不可成事,更不能为政。因此,程颐解说道:“名实相须。一事苟,则其余皆苟矣。”
〖戊三〗
“名不正,则言不顺;言不顺,则事不成;事不成,则礼乐不兴;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措手足”一段全是逆推,则顺推之则为:民虽知所措,而人情有所不齐,则齐之以礼乐;礼乐虽兴而有积弊不能顿革,则辅之以刑罚;礼乐刑罚并举则有所作为能成事;事成而记之以言则顺;言广而总持之以名。所以一切举措、刑罚、礼乐、事功、言说,均以一个”名”字总摄之。
据此,则名为一切之总持,总一切人事,持一切法理。
〖戊四〗
然而,另一方面,名又是从虚无中生出,因此离一切理事,而即一切理事。
如《肇论》所说:“名无召体之功,体无应名之实。“则无名无实,名实安在?以众生妄计则假立名字,然要破此名字,还须用名字,所以说”正名”,即”必也正名乎”而非”必也名乎”,可见此处之”正”字要紧。
〖戊五〗
世间之盗名欺世者,有以忠孝为贵,则盗取忠孝之名;有以信实为贵,则盗取信实之名;有以自由为贵,则盗取自由之名;有以文明为贵,则盗取文明之名;有以积极、正能量为贵,则盗取积极、正能量之名。
所谓名家学派者,即是认为名言与实际无关,而成为诡辩,此一派专取于名。又有一派如墨家则以为名与实际即无关,则废名而求实。
而子路之疑问,则正是见当时之人并非不用名,而是往往妄立名字,但有其名而无其实,故名正是被僭取、被滥用,因此以为名只是名,而与实际似乎无关。
据孔子之所见,则名非即实,名不离实,由名而得其实。所以说”君子名之必可言也,言之必可行也”。
拈提
佛家分别五法:名、相、分别、正智、如如。则亦始于名而终于如如。
再提
人但知名随于实,而不知实亦随于名。一念动处,即为名。一举一动处,即为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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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为《论语心诠》第13篇第3章,解读”正名”为政事之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