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10 不歌章
本章字眼
哭歌 本章吃紧在”哭”、“歌”二字。
原文
子於是日哭,则不歌。
疏通
“於”即于。
“哭”指吊丧。“歌”指弦歌,也就是鼓琴瑟歌而和之。
以上两章,朱熹合为一章,后世学者多从。
诠解
【甲】吊祭之事
本章也是举夫子吊祭之事,可与上一章合参,上一章是说”食于有丧者之侧”,是自身未与丧祭之事,而本章说”於是日哭”,则是自身与于丧祭之事,一者疏远,一者亲近。
【乙】子於是日哭
“子於是日哭”即指当天如有参与丧祭之事。
“哭”是已发之情而形诸于外者。
【丙】则不歌
“则不歌”是未发之情而藏诸于内者。
按照古仪,士大夫每日必鼓琴瑟,应当是作为修身的一种手段与功课。《礼记·曲礼》篇有记载:“士无故不彻琴瑟。“其中”彻”即撤,也就是说士大夫没有特殊原因,琴瑟不从案上撤下,即所谓”弦歌不辍”之意。
“不”与”无”不同。“无”是根本之无有,“不”是虽有而不显发出来者。
哭也、歌也,本诸于人情。人情以和乐为根本,而以哀伤为变。因此,未有丧祭之事,则弦歌不辍而培养其和乐之情,但有丧祭之事,则以哭抒发,而暂辍琴瑟,以致于人情之中和。
拈提
拈提
可知哭亦是歌,歌亦是哭。
别颂
别颂
哭则不歌,歌则不哭。
不哭不歌,是个什么?
关联阅读
本章为《论语心诠》第7篇第10章,解读”哭歌”二字为哭则不歌之辨。